三河最新征地公告!速看详情!|环球今头条
三河市人民政府
征地补偿安置公告
高楼镇孤山营村及有关农户:
(相关资料图)
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三河市2023年第14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和目的
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(东临本村地,南临李大线,西临本村地,北临本村地)的土地,2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南(东临本村地,南临本村地,西临本村地,北临村址)的土地,开发用途全部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二、土地现状
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,1号地拟征收你村土地总面积4.7370 公顷,全部为农用地(耕地 2.4568 公顷、林地1.8702公顷、其他农用地 0.4100公顷) 2号地拟征收你村地总面积1.0327公顷,全部为农用地 (耕地 0.0193公顷、林地10134公顷)涉及地上附着物以评估报告为准。
三、补偿标准
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冀政发[2020]5号)规定,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我市第Ⅰ区片,区片价标准为172.5万元/公顷。
四、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
安置方式:货币安置
社保措施::根据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》(冀政 [2008] 132号)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冀政发 [2020] 5 号)和《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
五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。
特此告知。
联系人: 张士森 联系电话:3316538
三河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17日
三河市人民政府
征地补偿安置公告
高楼镇北曹庄村及有关农户:
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三河市2023年第15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和目的
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东南(东临本村地,南临孤山营村地,西临本村地,北临本村地)的土地,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二、土地现状
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,1号地拟征收你村土地总面积1.5301公顷,全部为农用地(耕地1.5301公顷)及地上附物以评估报告为准。
三、补偿标准
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冀政发[2020]5号)规定,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我市第1区片,区片价标准为 172.5万元/公顷。
四、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
安置方式:货币安置
社保措施:根据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》(冀政[2008]132号)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冀政发[2020]5号)和《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
五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
特此告知。
联系人:张士森 联系电话:3316538
三河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17日
三河市人民政府
征地补偿安置公告
高楼镇孤山营村及有关农户:
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三河市 2023 年第 15 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和目的
1号地拟征收你村位于村北(东临本村地,南临本村地,西临本村地,北临北曹庄村地)的土地,开发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。
二、土地现状
根据土地现状调查结果,1号地拟征收你村土地总面积 0.1935公顷,全部为农用地(耕地0.0829公顷、其他农用地0.1106公顷)。涉及地上附着物以评估报告为准。
三、补偿标准
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《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冀政发 [2020]5号) 规定,本次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我市第Ⅰ区片,区片价标准为172.5万元/公顷。
四、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措施
安置方式:货币安置
社保措施: 根据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实行征地区片价的通知》(冀政[2008] 132号 )《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完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》(冀政发 [2020]5号)和《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
五、其他事项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多数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、法规规定的,村集体经济组织可向我市人民政府提出听证申请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,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、使用权人可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
特此告知。
联系人: 张士森 联系电话:3316538
三河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17日
三河市人民政府
征地补偿安置公告
高楼镇东山西村及有关农户:
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,依据土地管理法律法规,现将三河市2023 年度第19批次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征收范围
拟征收你村位于迎宾北路东侧、东山西村南侧 (东临国有地、本村地,南临本村地,西临本村地,北临国有地、本村地)的土地,面积约1.7648 公顷。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。
二、征收目的
依照城镇规划,拟开发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
三、土地现状调查安排
拟于2023年3月4日起,由高楼镇人民政府、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等,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,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。
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,请镇政府、相关部门、村委会及农户配合本次十地征收调查工作。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裁抢建;违反规定实施的,不予补偿安置。
特此告知。
联系人: 张士森 联系电话:3316538
三河市人民政府
2023年2月17日
来源:三河人民政府网、三河都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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